近日,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,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,《纲要》将数字档案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,将档案馆新馆纳入文化大市基础设施建设,将强化档案和电子文件安全监管纳入社会公共安全建设,提出“促进数字档案馆发展”、“加快建设档案馆新馆”、“强化档案和电子文件安全监管,确保重要公共档案信息安全”。
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,依法将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划,从根本上保障了我市“十二五”档案事业健康发展。市档案局将根据《纲要》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全市档案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,明确工作责任,细化工作步骤,不断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,抓紧开展新馆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,依法加强档案和电子文件安全监管,为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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